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2022年1月我局对11家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了执法检查,出具整改指令书2份。现将存在问题的单位公告如下:
序号 | 被检查单位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执法主体 | 执法人员 |
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销售分公司来苏加油站 | 1、是否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 3、是否开展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 | 1、未明确防雷安全责任人未落实职责;2、未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3、未制定和实施防雷安全操作规定和工作计划;4、未组织防雷安全教育培训未做好记录。已整改完毕。 | 重庆市永川区气象局
| 颜玮、刘亮 |
2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石油分公司双石油库 | 1、是否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 3、是否开展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 | 1、无防雷安全责任人未落实职责;2、未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3、未制定和实施防雷安全工作计划和操作规定;4、未编制雷电灾害应急预案未组织演练,无记录;5、未做好防雷装置定期维护工作,未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已整改完毕。 | 重庆市永川区气象局
| 颜玮、刘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