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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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一、永川区气象局的基本定位 

      永川区气象局既是重庆市气象局的下属机构,又是永川区人民政府主管气象工作的职能部门,实行以部门为主的双重计划领导管理体制。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管理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气象服务、气象综合业务、气象社会管理等事务。 

      二、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以及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及气象设施建设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综合气象观测业务运行和管理;负责依法保护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环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观测设备与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网络的运行和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观测资料初审和质量控制。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天气预报、气候预测、灾害性天气警报、环境气象预报等专业预报的制作发布,负责气象信息传播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专业专项气象服务工作,开展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服务工作。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农业气象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农业气象情报预报、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服务工作。 

      (六)参与政府气象防灾减灾决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风险区划和风险评估工作;组织编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部分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七)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并审查重点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八)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安全管理与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负责雷电灾害防御组织管理与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系留气球安全管理工作。 

      (九)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 

      (十)负责本级计划财务、人事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离退休干部管理、气象宣传、气象科研、气象科普、安全生产等工作。 

      (十一)承担市气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