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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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一、机构设置

      内设管理机构2个:办公室(法规科)和防灾减灾科(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办公室(法规科)主要承担综合管理和行政审批工作;防灾减灾科(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主要承担气象业务、防灾减灾、镇街气象工作机构和人工影响天气等管理工作。

      直属业务单位设2个:气象台(地面气象观测站)和气象服务中心(防雷中心)。气象台(地面气象观测站)主要承担气象观测、预报预警、公共气象服务设备维护等工作;气象服务中心(防雷中心)主要承担专业专项气象服务工作和防雷减灾相关工作。

      地方气象业务机构1个:江津现代农业气象试验站(加挂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中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二、各科(室、台、站、中心)的工作职责

      办公室(法规科):负责综合管理、行政审批等工作。

      防灾减灾科(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负责气象业务管理、防灾减灾管理、镇街气象工作机构管理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工作。

      气象台(地面气象观测站):承担气象观测业务、本级地面气象观测、预报仪器设备的管理和日常维护等工作;承担天气气候预报预测预警服务、减灾服务、应急服务;承担探测环境变化监测工作。

      气象服务中心(防雷中心):承担专业专项气象服务(手机短信、12121、推广和电视天气预报、电子显示屏等广告业务联系)等工作。承担防雷工程设计技术评价、施工监审、防雷安全检测和雷电灾害调查评估等技术服务工作。

      江津现代农业气象试验站(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中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承担农业气象试验项目的观测、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承担农业气象预报服务的开展和管理;负责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气象服务工作和农业气象技术培训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承担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和农业气象业务服务工作,承担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承担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的灾害监测、协同研判、预警信息发布、联动响应、灾情速报等业务、技术和管理工作;承担气象信息网络设备及电子显示屏、区域自动气象站、镇街防灾一体化终端等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承担江津区人民政府和重庆市气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