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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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一、内设机构、事业单位设置

      1. 内设机构2个:即办公室(法规科)、防灾减灾科(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气象事业单位3个:即气象台(地面气象观测站、雷达站)、自然灾害预警预防办公室(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气象服务中心(防雷中心)。

      二、内设机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办公室(法规科),主要职责:

      (1)负责会议组织安排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务、督查督办、气象宣传等工作。

      (2)负责组织起草综合性文件、请示、报告等工作。

      (3)负责本单位计划财务、财务核算、固定资产、统计、人事、信访、基建、后勤、接待、档案等管理工作。

      (4)承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管理、退休人员、计生管理等工作。

      (5)牵头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

      (6)组织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办理有关法制建设、普法、气象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7)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和施放气球等气象社会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 防灾减灾科,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定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2)负责政府气象防灾减灾决策,负责气象防灾减灾管理,组织编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负责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

      (3)负责气象防灾减灾的社会管理工作。负责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安全管理与乡镇(街道)气象应急准备认证工作,负责气象信息员的管理工作,负责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4)负责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专业专项气象服务、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和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服务的组织工作。

      (5)负责综合气象观测系统的规划和业务管理,负责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负责本级气象信息网络的规划和管理。

      (6)负责天气预报、气候预测灾害性天气预报、环境气象预报等专业预报的组织管理,负责气象信息传播管理和气象资料的使用审查。

      (7)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农业气象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农业气象情报预报、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服务工作。

      (8)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并审查重点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象条件论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9)负责气象科研、气象科普、气象学会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3.气象台(地面气象观测站、雷达站),主要职责:

      (1)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中短期天气预报、短期气候预测、灾害性天气警报等业务,组织灾害性天气联防。

      (2)承担决策气象、公众气象、专业专项气象、环境气象、重大活动气象保障和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等服务产品的制作加工及服务工作。

      (3)承担天气雷达业务运行、日常维护、数据分析、联防、个例资料整编工作。

      (4)承担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承担气象灾害风险普查、风险区划和风险评估工作,承担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服务工作;承担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气象服务效益评估和满意度调查工作。

      (5)承担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农业气象业务服务工作和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6)承担气象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

      (7)负责气象预测预报平台和信息共享相关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

      (8)负责地面气象观测业务的运行工作。

      (9)负责本级气象观测设备与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10)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观测资料初审、收集上传和质量控制及气象档案管理。

      (11)承担应急监测工作。

      (12)承担探测环境变化监测。

      (13)承担相关科研开发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4.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中心(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主要职责:

      (1)承担本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的灾害监测、协同研判、预警信息发布、联动响应、灾情速报等业务、技术和管理工作。

      (2)承担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3)承担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

      (4)承担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承担气象灾害风险普查、风险区划和风险评估工作,承担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服务工作;承担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气象服务效益评估和满意度调查工作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综合气象观测设备、气象信息网络设备、电子信息发布终端的建设、维护、维修等工作。

      (6)负责其他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

      (7)负责雷达站维护和故障检修、备件使用情况统计与上报工作。

      (8)承担乡镇(街道)气象工作机构和气象信息员的日常管理和培训教育等工作

      (9)承担相关科研开发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5.气象服务中心(防雷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专业专项气象服务工作。

      (2)负责系留气球的施放、气象广告等专业服务工作。

      (3)负责气象科技服务的拓展工作。

      (4)负责防雷工程的设计评价、施工监审、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探测环境保护初步审核。

      (5)负责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工作,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防雷减灾决策依据。

      (6)承担相关科研开发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