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气象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气象局 > 单位概况 > 机构设置

单位概况

    办公室(法规科):负责综合管理。


    防灾减灾科(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负责气象业务管理、防灾减灾管理、镇街气象工作机构管理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工作、行政审批等工作。 


    气象台(地面气象观测站、气象服务中心):承担气象观测业务、本级地面气象观测、预报仪器设备的管理和日常维护等工作;承担天气气候预报预测预警服务、减灾服务、应急服务;承担探测环境变化监测工作;提供防雷技术服务,减少雷电灾害损失;负责本县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及技术推广运用;负责对易燃易爆场所等的防雷装置检测、施工监审和竣工验收管理;负责辖区内雷电灾害调查及上报工作;专业气象服务技术服务。


    石柱县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中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承担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的灾害监测、协同研判、预警信息发布、联动响应、灾情速报等业务、技术和管理工作;承担气象信息网络设备及电子显示屏、区域自动气象站、镇街防灾一体化终端等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承担石柱县人民政府和重庆市气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