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2022年1月我局对11家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了执法检查,出具整改指令书1份。现将存在问题被处罚的单位公告如下:
序号 | 被检查单位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执法主体 | 执法人员 |
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销售分公司汇龙加油站 | 1、是否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 3、是否开展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 | 1、无防雷安全管理责任人未落实职责; 2、未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罚款900元,已整改完毕。 |
重庆市永川区气象局
| 颜玮、刘亮 |
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2022年1月我局对11家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了执法检查,出具整改指令书1份。现将存在问题被处罚的单位公告如下:
序号 | 被检查单位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执法主体 | 执法人员 |
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销售分公司汇龙加油站 | 1、是否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 3、是否开展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 | 1、无防雷安全管理责任人未落实职责; 2、未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罚款900元,已整改完毕。 |
重庆市永川区气象局
| 颜玮、刘亮 |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