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2021年12月我局对9家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了执法检查,出具整改指令书1份。现将存在问题被处罚的单位公告如下:
序号 | 被检查单位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执法主体 | 执法人员 |
1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永川王家岩加油站 | 1、是否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 3、是否开展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 | 1、无防雷安全责任人未落实职责;2、未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3、未制定和实施防雷安全工作计划;4、未制定防雷安全操作规定;5、未组织防雷安全教育培训。罚款850元,已整改完毕。 |
重庆市永川区气象局
| 刘亮、夏洪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