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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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在全区范围内施放气球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04-02 11:18  

  梁平府发〔2018〕11号

  关于禁止在全区范围内施放气球的

  通  告

  为维护公共安全和航空飞行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军事设施保护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重庆市军用机场净空区保护办法》和《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梁平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禁止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全区范围内施放下列气球(国家另有规定用于科研、气象探测等活动的除外):

  (一)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指无动力驱动、无人操纵、轻于空气、总质量大于4千克自由飘移的充气物体);

  (二)系留气球(指系留于地面物体上、直径大于1.8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2立方米、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

  二、禁止使用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充灌气球。

  三、气象、安监、城管、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应加强执法监管。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大宣传力度,配合执法部门对违法施放气球、使用氢气充灌气球等行为,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

  四、任何单位、个人发现违法施放气球、使用氢气充灌气球的行为,均可向区气象局举报,举报电话:023-53252682。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