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气象局
关于行政执法主体、人员、依据、程序
根据《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气发〔2019〕23号)和《重庆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9〕90号)文件要求,现将重庆市巴南区气象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依据、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主体
重庆市巴南区气象局
二、执法人员
详见附件《重庆市巴南区气象局行政执法人员公示名单》
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4.《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
5.《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6.《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7.《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8.《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9.《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
10.《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11.《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
12.《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
13.《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
14.《施放气球管理办法》
15.《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16.《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17.《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18.《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19.《重庆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 》
四、程序
1.气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
注释:①相应文书如下:
气象行政执法调查询问笔录(必有),气象行政执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必有)
气象行政执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择有)
气象行政执法证据登记保存审批表(择有,需同时制作音像记录)
气象行政执法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择有)
气象行政执法解除证据登记保存审批表(择有)
气象行政执法解除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择有)
其中:现场勘验和收集调取证据环节需同时制作音像记录
②相应文书:气象行政执法现场处罚决定书(必有)
③相应文书:气象行政执法强制执行申请书(择有)
2.气象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流程
注释:①填写文书:立案审批表(必有)。
②相应文书有:
气象行政执法调查询问笔录(必有),气象行政执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必有,需同时制作音像记录)
气象行政执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择有)
气象行政执法证据登记保存审批表(择有)
气象行政执法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择有)
气象行政执法解除证据登记保存审批表(择有)
气象行政执法解除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择有)
气象行政执法鉴定委托书(择有)
气象行政执法鉴定意见书(择有)
其中:现场勘验和收集调取证据环节需同时制作音像记录
③相应文书:气象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告知书(必有)
④相应文书:气象行政执法听证告知书(依法需告知当事人有听证权的,必有;其它,择有)
⑤相应文书:气象行政执法听证通知书(若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必有)
⑥相应文书:气象行政执法听证笔录(进行听证,必有),气象行政执法听证报告(进行听证,必有)
⑦相应文书:气象行政执法案件讨论记录(必有)、气象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必有)、气象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必有)
⑧相应文书:气象行政执法送达回证(必有,对需要送达的文书通用,凡送达当事人的文书均需有回执)
⑨相应文书:气象行政执法强制执行申请书(择有)
⑩相应文书:气象行政执法结(销)案报告(必有)、气象行政执法结(销)案审查表(必有)
⑪相应文书:气象行政执法案件移送书(择有)
⑫相应文书:气象行政执法案件讨论记录(必有)
⑬相应文书:气象行政执法调查终结报告(必有)
五、救济渠道
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气象局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