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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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气象局公开举报电话依法打击气象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1-05-27 17:10  

根据《重庆市气象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渝气发〔2019122号)文件精神,及时发现并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排除气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进一步确保我区气象领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我局现将举报范围和举报电话公告如下:

    一、主要举报范围
    1.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的;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同意交付施工的;防雷装置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应当组织对防雷装置进行检测而未开展检测的或者经检测不合格且逾期未整改的。
    2.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在检测中有伪造、篡改检测数据或者冒用签章、出具虚假检测结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未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从事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未经批准擅自施放或者未按照批准的申请施放的;在规定的禁止区域内施放的。
    4.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转让给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或者个人的;侵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场地,或者损毁、移动人工影响天气专用设施的。
    二、举报电话
    欢迎广大市民在巴南区行政区域内发现存在本公告第一条涉及的违法行为时,拨打12350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