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其他文件发布机构:重庆市气象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总工会
发布日期: 2019年7月17日 2019年7月17日 文号:渝气发〔2019〕83号
效用状态:有效

重庆市气象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总工会关于举办“巴渝工匠”杯第十一届重庆市气象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重庆市气象行业各单位: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提升我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水平和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根据中国气象局第十四届全国气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部署以及《关于印发“巴渝工匠”杯2019年全市系列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渝高技办〔2019〕2号)总体安排,市气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决定举办“巴渝工匠”杯第十一届重庆市气象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工种

天气预报。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重庆市气象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总工会。

成立“巴渝工匠”杯第十一届重庆市气象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重庆市气象局),负责本次大赛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三、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共分四个单项内容:历史个例天气预报、强对流天气临近预报、预报专业知识、预报分析与问答。

四、参赛人员

(一)资格。参赛人员需在天气预报岗位累计工作时间达到1年及以上。历届全市气象行业天气预报技能竞赛获得“个人全能一等奖”的选手不得参加本次竞赛。

(二)名额。重庆市气象局设有天气预报岗位的市级业务单位、各区县(自治县)气象局、行业内相关单位可组队参赛,每个代表队参赛选手为2名,各参赛单位组队数目不限。各代表队设领队、教练各1名(可以兼任),领队原则上由参赛单位领导担任。

五、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待定。

六、竞赛成绩

竞赛按个人成绩和团体成绩计分,并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个人单项名次、个人全能名次和团体名次。

(一)个人成绩。按参赛选手4个单项实际得分分别计入个人单项成绩,并以4个单项得分分别乘以相应权重系数后相加计入个人全能成绩。

(二)团体成绩。各代表队2名选手个人全能成绩之和为该队团体成绩。同一参赛单位有2个以上代表队参赛的须在报名时确定一个代表队参加团体成绩统计,其余不记团体名次。

七、激励措施

竞赛设个人单项奖、个人全能奖、团体奖和优秀组织奖。

(一)个人单项奖。根据参赛选手单项竞赛成绩由高到低分别设立个人单项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名次证书和奖金。同一参赛单位同一单项最多只能有3名选手参加个人单项奖的评选。

(二)个人全能奖。根据参赛选手个人全能成绩由高到低设立个人全能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名次证书和奖金,并授予“重庆市气象行业技术能手”称号;个人全能第9—20名获得者由重庆市气象局颁发名次证书。个人全能第1名获得者,优先推荐参评“重庆市杰出人才突出贡献奖”和“全市技术能手”,优先推荐申报参评“重庆五一劳动奖章”。

(三)团体奖。根据各参赛代表队的团体成绩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由竞赛组委会授予奖牌。根据各参赛代表队的组织情况、赛风赛纪、精神面貌等评定最佳风尚奖2名,由竞赛组委会授予奖牌。

八、其它要求

各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把气象行业天气预报技能竞赛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尽快组织内部选拔,组建参赛队伍,并借此机会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培训,倡导重视技术、爱岗敬业的良好风气,掀起学技术、练技能、比贡献的热潮。

有关本次竞赛未尽事宜,由竞赛组织委员会另行发文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巴渝工匠”杯第十一届重庆市气象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重庆市气象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总工会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