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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气象局人事处关于开展2021年度气象职称评审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13 17:09:24  

    为做好2021年度气象职称评审工作,根据《中国气象局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气发〔201989号)、《气象专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气象专业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气人函〔2019305号)要求(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评审条件),现将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管理办法》《评审条件》要求,根据本人的工作岗位和从事专业技术经历,选择工程系列或研究系列进行申报。

按照国家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参公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资格审查。各单位须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确认其具备申报资格,且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单位推荐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推荐评审组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评议。各单位党组(领导班子)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鼓励创新原则,综合岗位聘用、初评情况,通过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对推荐人选的品德、能力、业绩给出推荐意见和推荐排序

单位内部公示。推荐单位将推荐人员的《气象职称评审表》个人技术工作总结资格业绩材料在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

正式上报经公示无异议后,有关材料不得随意添加或修改,推荐单位应正式行文报送至重庆市气象局人事处。

申报人员为行业相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可以由所在单位或所属人事(职改)部门履行上述申报推荐程序。申报人员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申报人员为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二、申报推荐材料

(一)单位推荐材料

1.单位推荐函。推荐函要说明推荐程序、推荐意见、推荐排序以及公示情况。对破格申报、转系列申报、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直接申报等特殊情形要有具体情况说明。其中,行业相关单位委托评审的,须按照有关规定由人事档案管理(职改)部门出具委托函。

2.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

3.推荐人选个人申报材料

个人申报材料

1.气象职称评审表

2.个人技术工作总结(篇幅2000字以内)

3.气象职称资格业绩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评审条件》要求,新录用的硕士研究生不再初定为工程师任职资格,按要求参加申报评审。

(二)对申报推荐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气象部门各单位的推荐材料通过公文系统报送,材料纸质件(加盖公章)寄送至重庆市气象局人事处。委托评审的材料须由委托部门报送,或经委托部门同意,由申报单位人事部门报送。

)申报资格计算截止时间:20211231日。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117日。逾期不受理。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渝职改办〔201555号)规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420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240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120元。个人缴纳评审费需将评审费存到重庆市气象局基本账户上,缴存时必须备注评审费,并将银行回单交到结算中心。(重庆市气象局建行重庆两江高新园支行50001040100059900096)凡在我市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均执行此标准。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气象专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气象专业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气人函〔2019305号)附件6等相关文件和本通知精神,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2021年度气象职称评审申报推荐工作。

联系人:重庆市气象局人事处 张守凯

联系电话:89116270

附件:1.气象职称评审表

 2.气象职称评审表样表及填写说明

 3.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4.申报推荐材料说明

 5.期刊评价排序表

6.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关于印发《气象专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气象 专业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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