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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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气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09-22 14:20  

忠县气象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气象局为全民所有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落实气象部门的各项改革和措施,负责有关气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

2、负责执行气象法规和业务技术规范、标准及服务规章制度,依据有关法规制定本局的实施细则和行政规章,落实奖惩。

3、主动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县级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领导,努力建立健全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促进气象事业与地方经济协调发展。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天气预报警报及其它气象信息的发布,组织、协调本县内灾害性天气的气象服务联防和对气象灾害的评估,参与当地有关的防灾减灾决策。

5、负责在本县内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做好科技扶贫工作。

6、负责在本县内具体组织人工影响局部天气和社会生产、人民生活中与气象有关的防雷装置和防静电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7、负责专业(专项)气象服务、气象科技服务、气象适用技术推广的实施,推进气象科技产业和气象技术装备社会化服务的发展。

(二)机构设置

忠县气象局内设法规科,气象台、防灾减灾科等科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为忠县自然灾害预警预防管理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忠县自然灾害预警预防管理中心为2019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的二级预算单位,由忠县气象局代管。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忠县自然灾害预警预防管理中心为县财政全额拨款保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221.69万元,支出总计221.6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59万元、减少24.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一次性项目支出。

2.收入情况

2021年度收入合计221.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59万元、减少24.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一次性项目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1.6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支出合计221.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59万元、减少24.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一次性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96.25万元,占43.42%;项目支出125.44万元,占56.58%

4.结转结余情况

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1.6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3.59万元、减少24.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一次性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1.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59万元、减少24.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一次性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无增减。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59万元、减少24.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一次性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无增减。

3.结转结余情况

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04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4.92万元,占15.75%,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卫生健康支出2.40万元,占1.08%,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3.10万元,占82.59%,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5 住房保障支出1.24元,占0.56%,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万元,上升1.53%,主要原因是外聘人员改为劳务外包,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3.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元,下降19.83%,主要原因是外聘人员改为劳务外包,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中央财政保障,县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均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无接待费支出,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1.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232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