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民用氢气球灌充施放安全技术管理办公室
关于高温天气期间禁止施放气球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县已进入晴热高温时期,施放氢气球活动受气象条件影响较大,在大风、高温情况下极易发生安全事故,为切实做好晴热高温时期施放气球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县氢气球施放工作的通知》(忠府办发〔2006〕5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施放气球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年6月30日到2016年8月31日,为我县禁放气球时间,在此期间将停止氢气球施放审批,任何单位一律禁止施放气球。
二、在禁放期间,忠县民用氢气球灌充施放安全技术管理办公室将组织执法人员对气球施放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违反本通知擅自进行施放气球活动的,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将依法进行严格查处,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通知。
忠县民用氢气球灌充施放安全技术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