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建议提案办理发布机构:重庆市气象局
发布日期: 2016年6月2日 2016年6月2日 文号:
效用状态:有效

重庆市气象局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0574号提案的协办意见(2014年)

市环保局:

现将我局协办的政协重庆市委员会第四届第二次会议第 0574 号提案意见函告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和《气象部门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我局研究制订了《重庆市气象部门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如下三项重点任务。

一、建立环境气象观测网

选择环境空气质量与大气污染气象条件监测、预警预报的代表性区域,依托现有国家气象观测站网,建设环境气象观测网。

二、完善环境气象监测预报业务

目前我市雾霾预报业务刚开展,下一步我们将建立雾霾卫星遥感监测系统,开展雾霾监测分析;建立环境气象数值预报系统,提供环境气象预报基础支撑;建立环境气象业务平台,完善环境气象预报业务,开展霾预报、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空气质量预报等业务;完善环境应急响应系统,加强突发环境事件气象应急预报预警,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中,及时为决策部门提供危害范围、等级、时间等决策依据。

三、加强环境气象服务

(一)加强环境气象决策服务。 在雾霾天气多发期,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提供雾霾预报、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等内容。当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条件时,及时与环保部门开展分析会商,提出空气重污染预警建议,为市政府启动空气重污染预警提供决策依据。

(二)加强环境气象公众服务。 通过相关预警服务终端、服务网站、微博、电视、报纸、传真、声讯电话等向公众及时提供雾、霾、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服务。

(三)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 根据《重庆市气象局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专项实施方案》,开展空气重污染天气日常监测预警、应急监测预警会商分析、应急响应和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四)开展净化空气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增加人工增雨净化空气作业布点,增加作业装备,在重污染条件出现和有作业天气条件时,及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净化空气作业。

(五)加强重污染天气公众科普宣传。 配合环保部门制定重污染天气事件的新闻发布、舆论监督和媒体引导机制,建立重污染天气事件接待媒体采访专家库,确保重污染天气事件宣传科普的权威性、科学性、及时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重污染天气防御科普宣传工作,制作通俗易懂的电视科普宣传片、读本、挂图等科普宣传品,通过各种活动广泛开展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公众自身防御的能力和水平。

重庆市气象局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