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气象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以及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对辖区内的气象活动及气象设施建设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综合观测业务运行和管理;负责依法保护本级气象探测环境;负责本级气象观测设备与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本级气象信息网络的运行和管理,本级观测资料初审、收集上传和质量控制。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天气预报、气候预测、灾害性天气警报及农业气象预报、环境气象预报等专业预报的制作发布。负责气象信息传播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专业专项气象服务工作,开展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服务工作。   (五)参与政府气象防灾减灾决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风险区划和风险评估工作;组织编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六)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并审查重点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象条件论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承担雷电灾害防御组织管理与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空飘气球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安全管理与乡镇气象应急准备认证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员的管理工作。   (八)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   (九)负责本级计划财务、人事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离退休干部管理、气象宣传、气象科普、安全生产等工作。   (十)承担市气象局和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领导

刘寿文    党组书记、局长

邱 鹏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三、所属机构

办公室、气象台、气象服务中心、防雷设施监测站、防灾减灾科

四、联系电话

  023-48264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