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气象部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发布时间:2022-01-28 11:4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所列数据来自全市气象部门,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重庆市气象局网站(http://cq.cm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重庆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68号;邮编:401147;联系电话:023-89116107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重庆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中国气象局和重庆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市气象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强化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托重庆市气象局网站主渠道,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不断丰富主动公开内容。三是做好依申请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权益。四是关注舆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围绕中心工作和公众对气象工作的关切,加强气象宣传管理与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及时解疑释惑,强化正确舆论导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5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分类统计并填写本年度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重庆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为适应新政务信息公开平台高效运行重新构建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监督保障措施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因岗位变动,部分基层气象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还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下一步,重庆市气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和中国气象局、重庆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意借鉴总结新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素质,继续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网上留言、咨询和相关申请工作,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