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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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7-11-22 16:53  

  一、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规定了防雷装置竣工验收事项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及相关办理内容。 

  本事项所适用对象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8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 

  2.《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三条; 

  3.《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第一部分(二)条规定。 

  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57号)(二)、(三)条规定。 

  5.《重庆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渝府令第78号)第十四条。 

  四、受理机构 

  云阳县行政服务中心联合窗口 

  五、决定机构 

  云阳县气象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具有以下场所的: 

  1.油库、气库、弹药库、加油站、加气站、棉麻仓库、粮库,火工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可燃气体、化学(工)品、有毒有害物品的生产与存储等易燃易爆场所;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合成材料及加工工程、石油产品深加工工程、化纤工程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 

  2.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煤矿、非煤矿山)、旅游景点; 

  3.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 

  4.高层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桥梁(悬索桥、斜拉桥及其他高耸结构类型的特殊桥梁)、城市轨道交通、大型露天演艺场所或体育场馆等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的大型项目; 

  (二)项目的防雷装置经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设计审核并取得《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三)项目所涉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和资格; 

  (四)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八、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一)《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原件 1份,盖公章); 

  (二)《重庆市建筑项目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审原件); 

  (三)施工单位取得的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资质(包括:建设、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工程设计资质)(复印件 1份); 

  (四)防雷装置竣工图纸等技术资料(原件 1份,光盘1张); 

  (五)工程使用的防雷产品安装记录(原件 1份); 

  (六)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原件 ,数量与安装记录中防雷产品一致)。 

  十、申请接收 

  联系人:程宏莉 

  联系电话:023-55180703 

  传真电话:023-55163244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一)窗口办理 

  1.申请 

  申请人在云阳县行政服务中心联合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如下: 

  (一)《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原件 1份,盖公章); 

  (二)《重庆市建筑项目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审原件); 

  (三)施工单位取得的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资质(包括:建设、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工程设计资质)(复印件 1份); 

  (四)防雷装置竣工图纸等技术资料(原件 1份,光盘1张); 

  (五)工程使用的防雷产品安装记录(原件 1份); 

  (六)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原件 ,数量与安装记录中防雷产品一致)。 

  2.受理 

  云阳县行政服务中心联合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现场作出处理:(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单》;(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向申请人开具《补正材料一次性告知书》,由申请人按要求补正申请材料;(3)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职权范围或者申请人拒绝补正、无法补正有关材料的,场向申请人开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3、审查 

  云阳县气象局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材料审查,给出审查意见。 

  4.决定 

  云阳县气象局依据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于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XX事项的决定。审核合格的由窗口发放《重庆市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审核不合格的发放《重庆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整改意见书》(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进行整改后,按照原程序报审)。 

  5.送达: 

  申请人在云阳县行政服务中心联合窗口现场领取重庆市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重庆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整改意见书》 

  (二)网上办理 

  网上申请并提交电子材料----网上预申----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审查材料完整性并告知补正----受理----防雷办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审核合格的由窗口发放《重庆市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审核不合格的发放《重庆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整改意见书》(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进行整改后,按照原程序报审)。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重庆市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 

  十六、结果送达 

  云阳县行政服务中心联合窗口现场领取。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可依法在法定期限内向有权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八、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55180703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23-55511516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望江大道954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的途径拨打电话咨询5518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