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2022年2月我局对8家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了执法检查,出具整改指令书2份。现将存在问题被处罚的单位公告如下:
序号 | 被检查单位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执法主体 | 执法人员 |
1 | 中海油销售有限公司永川区牛尾铺加油站 | 1、是否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 3、是否开展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 | 1、无防雷安全管理责任人未落实职责;2、未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3、未制定和实施防雷安全工作计划和操作规定;4、未编制雷电灾害应急预案未定期演练;5、未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罚款950元,已整改完毕。 |
重庆市永川区气象局
| 颜玮、刘亮 |
2 | 重庆市永川区双石加油站 | 1、是否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 3、是否开展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 | 1、未定期开展防雷装置检测;2、未定期开展防雷装置维护未做好记录;3、未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未做好记录;4、未组织开展防雷安全教育培训未做好记录。出具警告,已整改完毕。 | 重庆市永川区气象局
| 杜莉、刘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