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2021年7月我局对8家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了执法检查,出具整改指令书2份。现将存在问题的单位公告如下:
序号 | 被检查单位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执法主体 | 执法人员 |
1 | 中国石油重庆销售永川分公司西城加油站 | 1、是否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 3、是否开展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 | 1、无防雷安全管理人未落实职责;2、未建立防雷安全操作规定;3、未编制雷电灾害应急预案未组织演练。已整改完毕。 | 重庆市永川区气象局
| 刘亮、刘建华 |
2 | 精永再生资源回收(重庆)有限公司 | 1、是否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 3、是否开展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 | 1、无防雷安全管理责任人未落实职责,未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度;2、未制定防雷安全工作计划和防雷安全操作规定;3、没有编制雷电灾害应急预案;4、未组织防雷安全教育培训。已整改完毕。 | 重庆市永川区气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