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2021年4月我局对6家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了执法检查,出具整改指令书2份。现将存在问题的单位公告如下:
序号 | 被检查单位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执法主体 | 执法人员 |
1 | 重庆市永川区隆顺加油站 | 1、是否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
| 1.无防雷安全责任人,未落实职责;2.没有建立防雷责任制,无防雷工作计划;3.没有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已整改完毕。 | 重庆市永川区气象局
| 刘建华、刘亮 |
2 | 重庆市安源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是否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
| 1.无防雷安全责任人未落实职责,没有建立防雷责任制,2.无防雷安全工作计划和防雷安全操作规定;3.没有建立有效预警信息接收和响应机制,没有编制雷电灾害应急预案未定期演练;4.园内建筑物、构筑物没有进行防雷装置检测;5.未定期对防雷装置进行隐患排查、维护无记录,没有定期开展防雷安全教育培训。已整改完毕。 | 重庆市永川区气象局
| 刘建华、刘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