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规定了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及相关办理内容。
本事项所适用对象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
二、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 审批依据
1.《通用航空管理条例》;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6项;
3.《重庆市气象条例》第十九条;
4.《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
四、 受理机构
重庆市永川区气象局
五、 决定机构
重庆市永川区气象局
六、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 申请条件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危险气体的运输、使用和存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有4名以上经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气象学会考试合格并取得《施放气球资格证》的作业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4.有必需的器材和设备;
5.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八、 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不合法。
九、 申请材料目录
1.《施放气球资质证申请表》(原件1份);
2.法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复印件 1份);
3.具备《施放气球资格证》的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4.人员施放气球资格证(复印件,与人员登记表登记人员一致);
5.施放气球的器材和设备清单,及质监部门出具的气瓶充装许可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 1份);
6.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和措施(原件 1份);
7.涉及固定的工作场所,出具室内外环境防火、防爆、防雷击、防静电等安全条件审查合格的证明文件(审原件,复印件 1份);
8.涉及危险气体运输,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证明材料(审原件,复印件 1份)。
十、 申请接收
联系人:永川区行政服务中心气象局窗口
联系电话:023-61163290
传真电话:023-61163290
十一、 办理基本流程
第一步:项目单位通过窗口提交资料进行申报;
第二步:窗口经办人员对所交资料进行初审;
第三步:窗口负责人对所交资料进行复审;
第四步:认定通过,由窗口颁发资质证书;
第五步:项目单位窗口领取。
十二、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十三、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不包含依法进行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所需的时间)。
十四、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 审批结果
资质证书
十六、 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
十七、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在60日内依法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或重庆市气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前置的依法定程序)。
十八、 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23-61163290
十九、 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23-49810033
二十、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的途径: 可在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大楼二楼综合审批大厅气象局窗口查询。
附录1 流程图
图1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审批流程图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表1 重庆市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1.申请表未盖章,应该在表格中加盖单位公章。
2. 具备《施放气球资格证》的人员登记表中的登记人员均需具有施放气球资格证。
3. 施放单位及施放人员的资质证编号应填写正确,便于查询。
4. 消防等有关职能部门审查合格的文件应填写准确,便于查询。
附录4 常见问题解答
1.施放单位的资质证及人员资格证的报审问题?
答:在报审时,施放单位资质证及施放人员的资格证均需审原件,收复印件,且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2.施放气球的器材和设备清单,及质监部门出具的气瓶充装许可证的问题?
答:在报审时,器材设备清单内容必须完整填报,相关质监部门出具的气瓶充装许可证需审核原件。
办事结果查询地址:
永川区网上政务大厅网址:http://zwfw.cq.gov.cn/ycq/govservice/project?i=1&type=gr
呼叫热线:023-61163210。
地址和工作时间: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区便民服务大楼二楼综合审批大厅气象局窗口;夏令时:上午8:30-12: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上午9:00-12: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方式:可乘107路、108路、109路、111路公交车到达;或将您的交通工具停放于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停车场。
附录3 常见错误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