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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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气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

  发布时间:2020-08-24 14:43  

主要任务

责任科室

完成时限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认真开展学习教育

1. 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和“重庆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解读视频。

法规科

2020年底

2. 通过党组(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邀请专家辅导学习及参加网络培训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法规科

2020年底

(二)组织开展大讨论活动

3. 充分利用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领导干部带头讲、邀请专家学者深入讲、组织职工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法规科

2020年底

4. 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大讨论,谈认识、谈感受、谈如何贯彻落实,让安全发展理念入脑入心。

法规科

2020年底

(三)加强新闻宣传报道

5. 通过专题展板、LED显示屏、门户网站、海报、标语等多种方式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办公室、气象台

2020年底

6. 在单位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

气象台

2020年底

7. 组织开展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主题的网络知识答题、演讲比赛、美术书法大赛、安全文艺创作大赛等活动。

法规科

2020年底

8. 通过单位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发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及贯彻落实情况。

法规科

2020年底

(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9. 组织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深入防御雷电灾害重点单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气象灾害敏感单位、施放气球单位、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推动相关单位(企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法规科、减灾科、气象台、防雷中心

持续推进

(五)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10. 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平台曝光一批隐患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反面典型问题。

法规科

持续推进

二、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六)实施精密监测提供安全决策数据

11. 开展长江航道气象观测能力建设。

减灾科、雷达站

2022年底

12. 加强恶劣天气特别是团雾监测装备体系建设。

减灾科、雷达站

持续推进

(七)开展精准预报提供安全决策参考

13. 开展暴雨、大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预报技术研究。

气象台

持续推进

(八)提供精细服务支撑安全保障

14. 搭建气象服务大数据平台,覆盖影视、微信、微博、网站等服务渠道,深度融合高速、航空、旅游、能源等行业,开展智慧气象服务,满足政府决策调度、公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减灾科、气象台

2020年底

(九)充分发挥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15. 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预警信息及时精准靶向发布。

减灾科、气象台

2022年底

16. 积极开展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测预警服务,为党委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防御气象灾害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减灾科、气象台

持续推进

17. 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工作,做好气象保障服务。

减灾科、气象台

2021年底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8. 层层传导安全生产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基本面

法规科

持续推进

19. 严格落实《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定期研判安全风险隐患和管控体系,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

法规科

持续推进

20. 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将气象安全与气象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地方政府目标考核。

法规科、减灾科

持续推进

21. 要建立稳定可靠的执法队伍,形成强力的执法力量。

法规科

2022年底

22. 推动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着力破除不敢执法、不愿执法、不会执法的桎梏。

法规科

2020年底

(十一)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3. 督促防御雷电灾害重点单位、雷电防护装备检测单位、气象灾害敏感单位、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和施放气球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机构和责任人,健全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机制,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进一步建立健全气象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法规科

2022年底

四、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敏感单位管理

(十二)加强气象灾害敏感单位管理

24. 加强对气象灾害敏感单位的气象防灾减灾监督检查,督促完善落实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明确管理人员负责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工作;定期排查气象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对辨识出的气象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建立气象安全风险“一图一表一库”,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气象安全风险有效管控。

法规科

持续推进

25. 指导气象灾害敏感单位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确定气象灾害防御重点部位,健全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责任制度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设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和健全相应的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建立有关工作台账。

法规科

持续推进

五、进一步强化防御雷电工作管理

(十三)强化防御雷电灾害重点单位监管

26. 加强对防御雷电灾害重点单位执行防雷法律法规、履行防雷安全责任、落实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查检测以及隐患整改等情况的指导和检查。

法规科、防雷中心

持续推进

27. 健全防御雷电灾害重点单位防雷安全责任清单。

法规科

2021年底

28. 督促单位(企业)编制雷电灾害应急预案或将雷电灾害应急纳入总体预案,并组织演练;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气象领域安全风险明白卡,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安装防雷装置并设置安全标志,定期开展防雷装置维护和安全检测。

法规科

2022年底

29. 指导单位(企业)健全完善防雷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实施防雷安全工作计划;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警信息接收机制。

法规科、防雷中心

持续推进

(十四)强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监管

30. 进一步规范企业的检测活动,强化日常巡查和检查,加大对挂靠资质、检测弄虚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法规科、防雷中心

持续推进

31. 建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信用管理制度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将企业的检测活动和监督管理等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并通过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培育和规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市场。

法规科、防雷中心

持续推进

32. 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年报抽查工作。

法规科、防雷中心

持续推进

33. 督促企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落实防雷检测方案报备制度,定期开展防雷检测仪器检定,确保仪器设备处于有效期内,提升检测服务效能。指导雷电防护装备检测单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检测质量控制制度。

法规科、防雷中心

持续推进

六、进一步加强气象信息服务单位管理

(十五)加强气象信息服务单位管理

34. 加强对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开展探测活动和气象数据使用的监管,严肃查处在气象信息服务活动中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减灾科、法规科

持续推进

35. 指导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建立健全业务流程和对用户投诉处理办法,实现管理的规范化。

减灾科、法规科

持续推进

七、进一步加强施放气球单位管理

(十六)加强施放气球活动监管

36. 严格施放气球资质证和施放气球活动的审批,通过加大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频次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施放气球活动的监管,坚决打击无资质施放、未经审批施放、挂靠资质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因施放气球活动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法规科

持续推进

37. 督促施放氢气球单位要严格按审批的施放时间、地点进行氢气球施放工作,设置标识标牌,安排专人值守,防范氢气球脱飞、爆炸等事故。

法规科

持续推进

八、进一步强化人工影响天气管理

(十七)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监管

38. 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人影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人影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并开展隐患排查。

法规科、雷达站

2022年底

39. 开展人影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开展作业装备年检,加强维护保养,确保装备处于良好状态。弹药存放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运输人影弹药持有公安部门开具的《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购买人影作业用弹药公众责任保险,作业用弹药处于有效期内并合格,弹药出入库严格规范。

法规科、雷达站

持续推进

(十八)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保障能力

40. 进一步完善人工影响天气法规标准,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工作信息化,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安全性能。

法规科、雷达站

持续推进

41. 对全市固定作业点、作业装备进行综合智能安防改造。

法规科、雷达站

持续推进

42. 强化安全监控,完善人影安全责任体系,建立清单管理、逐级管理模式,建立分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加强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法规和标准的执行情况督查。

法规科、雷达站

持续推进

九、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能力

(十九)推进信息化管理

43. 依托重庆市气象防雷安全管理平台和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安全管理能力、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法规科

2022年底

(二十)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44. 以气象灾害应急保障为核心,以健全指挥协调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为重点,加强应急保障物资装备的储备和队伍建设,提升气象灾害应急保障能力。

减灾科

2021年底

(二十一)提升监管干部能力素质

45. 加强安全监管队伍的专业化培训和实践锻炼,持续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分期分批组织基层执法骨干至安全技术中心交流学习,到2022年底要打造一支具有丰富执法经验执法队伍。

法规科

2022年底

46. 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分级分类精准执法。

法规科

持续推进

47. 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检查效能,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四不两直”、“双随机”抽查力度,对检查发现问题,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曝光等措施,强力督促整改。

法规科

持续推进

48. 鼓励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导服务。

法规科

持续推进

(二十二)强化基层安全能力

49. 各单位要及时排查治理单位内部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常态化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各行政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2022年底

50. 强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物资、用氢储氢、气象监测系统、信息网络、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以及食堂、财务、人身和财产安全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管理,消除存在的风险隐患,不断夯实内部安全生产基础。

各行政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2022年底

51. 配置防火、防盗、防暴恐等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必要的人员安全防护装备,提升基层安全防护水平。

办公室、法规科

2020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