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规定了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及相关办理内容。
本事项所适用对象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1.《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371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
四、受理机构
重庆市武隆区气象局
五、决定机构
重庆市武隆区气象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具备施放气球资质证。
八、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不合法。
九、申请材料目录
1.《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
2.《施放气球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施放气球人员身份件原件及复印件。
十、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不包含依法进行现场踏勘、安全论证等所需的时间)。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窗口领取。
十三、监督投诉渠道
区气象局:023-77723207
行政服务中心:023-77821113
十四、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武隆区凤山街道建设东路2号南城中央广场负三楼。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