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许可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规定了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及相关办理内容。
本事项所适用对象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1.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
3.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区县扩权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决定》(重庆市政府第209号令)
四、受理机构
重庆市武隆区气象局
五、决定机构
重庆市武隆区气象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危险气体的运输、使用和存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有4名以上备具实操能力的作业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
4.有必需的器材和设备;
5.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八、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不合法;
九、申请材料目录
1.施放气球资质证申请表;
2.人员登记表、有关人员身份证件及职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施放气球的器材和设备清单,及有关部门出具的气瓶充装许可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4.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和措施。
5.施放器材存放场所防火安全经消防部门检查合格的公告截图;气体或器材存放场所的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申请单位需要进行氢气输运或存储的还需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法律、法规对氢气存储场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不包含依法进行现场踏勘、论证等所需的时间)。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窗口领取
十三、咨询电话:023-85616711
十四、投诉电话:区气象局:023-77723207,
区行政服务中心:023-77821113
十五、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武隆区凤山街道建设东路2号南城中央广场负三楼行政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