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2021年10月我局共随机检查了6家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共发现隐患3处,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1家重点单位行政处罚200元,责令限期整改。现将存在问题的单位公告如下:
行政检查公告
序号 | 被检查单位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备注 |
1 | 重庆渝蓉高速中油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围龙服务区南侧加油站 | 1.是否设置防雷安全管理机构和配置专职人员; 2.是否开展防雷安全科普宣传工作; 3.是否建立了防雷装置安全管理制度; 4.是否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5.是否能接收雷电天气预警预报信息; 6.是否建立防雷隐患排查制度 ; 7.是否按规定设置有外部和内部防雷装置; 8.是否建立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制度; 9.是否建立防雷安全工作档案; 10.外部和内部雷电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 该站安全责任人无气象预警信息接收终端信息。责令限期整改。 | 加油站 |
2 | 重庆瑞信气体有限公司 | 在对该公司进行防雷执法督查检查中,未按时提供该公司铜梁厂区的防雷技术检测报告。责令限期整改。 | 公司 |
行政处罚公告
序号 | 被检查单位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行政处罚 | 备注 |
1 | 重庆市铜梁区巴川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 1.是否设置防雷安全管理机构和配置专职人员; 2.是否开展防雷安全科普宣传工作; 3.是否建立了防雷装置安全管理制度; 4.是否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5.是否能接收雷电天气预警预报信息; 6.是否建立防雷隐患排查制度 ; 7.是否按规定设置有外部和内部防雷装置; 8.是否建立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制度 9.是否建立防雷安全工作档案; 10.外部和内部雷电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 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落实安全责任人履职不到位。未按时找防雷资质单位定时检测该公司相关区域的防雷设施。责令限期整改 | 200元 |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