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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市气象局机关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 2021-02-26 18:16:35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按照职责权限审批气象台站调整计划;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标准化工作和涉外气象活动。

3.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气象服务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组织制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

5.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6.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参与市政府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开展气候变化影响评估、技术开发和决策咨询服务。

7.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8.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培训和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对所辖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部门党建工作。

9.承担中国气象局和重庆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气象局机关为二级预算单位,内设党组纪检组及办公室、应急与减灾处、科技与预报处(气候变化处)、观测与网络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政策法规处(气象安全监督管理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894.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94.29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1,456.10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1,456.1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894.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1,894.29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1,456.1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7.6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473.7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94.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94.29万元,比上年减少1,456.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2.52万元,比去年增加17.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晋升,主要用于中央编制人员经费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001.77万元,比上年减少1,473.7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压减了项目支出,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庆经济社会发展,聚焦建设智慧气象四天系统,开展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气象防灾减灾等,着力提升气象业务技术能力,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0.5万元,比上年减少13.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比上年减少13.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预报预测、雷达技术等境外培训;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比上年减少0.1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92.8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98.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94.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792.8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98.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94.3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001.7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公务用车按中央驻渝单位相关要求管理,随中央部门预算一并公开。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游频捷  联系方式:023-89116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