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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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气象局202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6:2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所列数据来自沙坪坝区气象局,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气象局网站(http://cq.cma.gov.cn/spbqqx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重庆沙坪坝区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饮水村104#;邮编:400030;联系电话:023-8628078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重庆市沙坪坝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重庆市气象局和沙坪坝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重庆市沙坪坝区气象局建立了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强化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托重庆市沙坪坝区气象局网站主渠道,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不断丰富主动公开内容。三是做好依申请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气象局政府信息的权益。四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围绕中心工作和公众对气象工作的关切,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及时解疑释惑,强化正确舆论导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重庆市沙坪坝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因岗位变动,部分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下一步,重庆市沙坪坝区气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重庆市沙坪坝区气象局网站建设,确保严谨规范实用,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