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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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气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22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10 11:50  

2021年江津区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种、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的指示批示和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相关要求,依法履行部门职责,逐步完善法治政府体系建设,加强监管机制,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为气象保障服务工作夯实法治基础。现将全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全面履行工作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责

江津气象局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和全局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印发了《江津区气象局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明确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内容和重点任务;建立了部门内部法治建设责任机制,制定和印发了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报批区普法办审核和公开,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日常工作中,我局还将法治建设工作与自身党风廉政、气象科普等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实施,为抓好法治建设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二)精心计划安排,着力学习宣传

1.提前部署计划。我局年初按照每年普法计划工作安排和责任分工,从自身实际工作出发,把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纳入日常学习活动,提前部署安排和公示,有效有序的开展本局法治建设工作。

2.开展学习宣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宪法宣传周”、职工知识竞赛等多种活动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持把学习心得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切实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落到工作实处、取得实效。

我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多渠道开展宣传学习。通过电子显示屏、官方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形式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积极推动依法治国思想深入人心。

二、强化依法治区责任落实,切实推进法治建设

1.依法依规落实气象许可事项服务。按照市气象局、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切实做好气象行政各类审批事项。积极与市局法规处及时衔接,梳理审批流程,审批服务等事宜,较好的完成了年度气象行政审批工作。

2.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积极配合落实江津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要求,根据2020年政务服务效能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在平台业务数据基础上,压缩审批时限,压缩比例由原来的50%上升到86.5%,即办件比例达到75%,全程网办比例100%,平均跑动次次数0-1次,材料压缩比达到25%,达到了四减一办的要求。

3.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系建设,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双随机抽查机制,将气象部门市场监管事项全部列入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全部入库。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运行评价体制,加强抽查成果运用反馈,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随机检查情况及检查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4.认真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气象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市局发布的权力清单,共认领36条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清单,每年及时更新向社会公布。严格依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做到不越位、不缺位。

三、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依法开展气象领域监管工作

(一)主要措施

1.年初区政府批转了《江津区2021年防雷安全监督检查执法计划》,联合区应急局、区发改委、区公安局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并就检查发现的问题函告相关监管部门,加强部门通气,压实监管责任。全年共开展检查212家次(全年执法计划93家次),消除隐患155起。

2.推进防雷减灾体制改革,实现从技术服务向社会化监管履职的转换,建立并印发了江津区防雷安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召开了防雷安全联席会议,进一步压实企业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3.全面落实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纳入审批大厅,推进工程建设审批改革。将气象部门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纳入工程施工许可阶段,实行联合审图,我部门根据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进行审核确认,不再单独进行技术审查,审批服务事项纳入区行政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行一个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出件。

4.保障疫情期间气象服务。主动联系市局气象台进行天气会商,对疫情地区天气进行加密精细预报,及时多渠道报送天气消息,切实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

(二)主要成效

1.积极开展气象法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3·23”“5·12”“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通过现场咨询、赠送资料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气象法治宣传,进一步提升我区市民法治观念和意识;通过LED电子显示屏、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多渠道开展《宪法》《重庆市气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气象法律法规宣传,有效提高公众知晓度,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2.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完成了2021年度全区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网络安全知识竞赛、消防安全业务培训及知识竞赛,积极参加气象部门防雷安全技术业务考试,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理论知识水平。

3.依法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在服务机关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4.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气象部门以案普法工作,执法人员通过利用以案释法气象典型案例,在执法过程中大力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开展全程说理式执法,结合案情进行释法说理,将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将普法工作与气象服务、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相结合,取得较好实效。

5.积极参加全区应急干部管理培训,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定期公示执法和处罚情况,按时向市局法规处上报执法情况,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

1.普法宣传方式单一,执法人员素质整体有待提高

2.工作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往往依赖于上级部门或司法部门安排部署才开展相关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根据《江津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制定本局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2.按照《江津区创建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津委法〔2020〕6号)工作要求,对照《任务分工表》,配合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3.围绕体制改革,着力构建新时代气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气象业务科技体制改革,深化气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推进气象“放管服”改革,推进气象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4.积极探索大数据时代新型普法方式,转化工作思路,继续发挥自身传播渠道优势,通过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大力传播法治舆论的正能量,切实提升普法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