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要求,由重庆市大足区气象局编制。全文包括:2021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足区气象局联系。(地址:大足区龙岗街道一环南路西段161号,电话:023-4372215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重庆市大足区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重庆市气象局和大足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气象部门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问题,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强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持续规范管理
2021年,重庆市大足区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宣传学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公开情况良好
2021年,大足区气象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气象工作实际,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公开信息25条,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公开文件、财政资金信息、人事信息等内容,发布新闻稿件91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重庆市大足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和人员力量还比较薄弱,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需求仍有一定差距。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