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气象局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办事指南
审批依据: 1.《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
3.《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371号);
4.《重庆市气象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18号);
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主城区及飞行航线区域施放系留气球的通告》(渝府发[2004]84号)。
实施主体:巴南区气象局
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申请条件:1.取得重庆市施放气球资质证;
2.要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升放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
3.有明确的施放地点;
4.有具备能力的施放人员和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申请材料目录 :1.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
2.《施放气球资质证》原价及复印件;
3.施放气球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颁证
法定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无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事地址:巴南区渝南大道200号(龙海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二楼综合窗口。
网上申报及查询: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cq.gov.cn/。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每月第一周星期五的下午网络维护及学习不办公,如遇节假日顺延)。
结果名称:不予许可决定书
咨询电话:023-66247121
监督电话:023-66242422